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“合肥师范学院教职工篮球协会”(以下简称“院篮协”)。
第二条 院篮协是在校工会的领导下,教职工自愿参与、自我管理的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。院篮协遵循“入会自愿、经费自理、安全自负、行为自律”的原则开展活动。
第三条 院篮协的宗旨是在我校广泛开展教职工体育活动,培养教职工健康的体魄,从而更好地工作和生活。
第二章 会员
第四条 凡合肥师范学院教职工,承认院篮协章程,对篮球运动具有浓厚的兴趣,能够积极参加院篮协开展的各项活动,经本人报名申请,填写会员登记表,经本协会批准,即为院篮协会员。
第五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有参加院篮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;
(二)有批评和监督院篮协各项工作的权利;
(三)有对院篮协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;
(四)有退出院篮协自由的权利。
第六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院篮协的各项规定;
(二)执行院篮协决议,听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;
(三)有参加活动的义务;
(四)有维护院篮协利益、爱护本协会公共财物、为本协会争光的义务;
(五)自觉维护院篮协的名誉和形象。
第七条 会员不经常参加院篮协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八条 院篮协设会长一人,副会长两人,秘书长一人。人选由会员推荐,校工会根据群众推荐人选任命。每届任期三年。
第四章 运作方式
第九条 院篮协日常工作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:
(一)篮球技术咨询;
(二)常规的球技切磋活动;
(三)组织外出参赛;
(四)组织参加学校的篮球比赛。
第十条 院篮协经费来源:
学校资助;社会捐赠;其他合法收入等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合肥师范学院教职工篮球协会。
合肥师范学院教职工篮球协会
2024年8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