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合肥师范学院“师德先进个人”评选办法(试行)》(校党秘〔2019〕32号)和《关于开展合肥师范学院“师德先进个人”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在各党总支积极组织民主推荐的基础上,经院评审工作小组评审,8月28日院党委会议研究,确定了学院“师德先进个人”拟表彰对象。现予公示,具体名单如下(17名,按姓氏笔画排序):
方 政 孔 勐 冯玉婷 吕建国 朱桂兰 孙延永 杨海蓉 杨家勤 余 洋
陆宝云 邵君秋 周丽君 钟玉文 钱 雯 徐祝青 常 青 常树宝
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至9月2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院工会反映。电话:63897863,电子信箱:gonghui@hfnu.edu.cn。
校工会
2018年8月28日